一、没有武装斗争就没有一切
发布时间:2017-09-03 16:18 作者: 来源: 点击数:2741
(一)是我党较早懂得必须直接掌握武装的共产党人之一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领导工人运动、进行合法斗争上,没有意识到要直接掌握武装。在大革命中由于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中国共产党人仍然没有认识到直接掌握武装的重要性。陈独秀认为:在民主革命中,资产阶级是领导阶级,无产阶级只是去帮忙,没有必要建立自己的武装。以陈独秀为首的中共中央始终忽略对革命武装的掌握,没有武装工农,没有大力发展工人纠察队和农村中的农军,没有认真想到武装工农的问题,没有想到造成真正革命的工农军队。除没有武装工农外,也未在国民党军队干部中建立必要的革命领导权,放弃了许多能够被争取过来的优秀军官。当蒋介石和汪精卫发动反革命政变时共产党人无还手之力,大批的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倒在了血泊之中。聂荣臻从大革命失败的惨痛教训中认识到掌握革命武装的重要性。他总结大革命失败的教训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由于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的错误领导而失败了。从我对陈独秀的接触,感到他确实没有掌握军队的思想,更没有争取无产阶级领导权的思想。因此,我们党遭到反革命的突然袭击,就使革命归于失败。”“斯大林早在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就说,‘在中国,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这是中国革命的特点之一和优点之一。’如果我们党重视这真理,牢牢地掌握了军队,必要时可以把领导权夺过来,被迫分裂时也有力量,那就不是这个局面了。这是中国革命史上的沉痛教训。”[1]聂荣臻是我党较早懂得必须直接掌握武装的共产党人之一。1926年蒋介石制造“中山舰”事件时便同周恩来等主张反击。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聂荣臻被党派往上海,协助周恩来迅速将工人纠察队转入秘密状态,减少了损失。后参与了中共中央军事部的领导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举行武装起义的决定,参加领导了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南昌起义前夕,1927年7月他被周恩来指定为前敌军委书记,赴九江准备武装起义。在南昌起义中先是担负动员第二十五师起义的任务,经过他艰苦的工作,成功地将第二十五师两个多团3000多人拉到南昌参加了起义。后担任起义军第十一军党代表。南昌起义失败后聂荣臻分配到广东省军委,参加领导了广州起义,在广州起义受挫的紧急关头,与叶挺果断决定撤退,保存了部分革命力量。在起义军撤退最危急的时刻,钻进工事战斗,吸引敌人,掩护了主力撤退。
(二)必须坚持武装斗争是由中国社会的特点决定的
聂荣臻提出在中国必须坚持武装斗争,用武装的革命去反动武装的反革命。这是聂荣臻在深刻认识中国社会特点的基础上提出的。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聂荣臻认识到中国的社会特点: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在内部没有民主制度,而受封建主义压迫;在外部没有民族独立,而受帝国主义压迫。因此,无议会可以利用,无组织工人罢工的合法权利。这样的社会特点决定了中国革命的斗争形式和资本主义各国无产阶级的斗争形式是不一样的。资本主义各国的无产阶级长期的任务是进行合法斗争,如利用议会讲坛、进行经济或政治的罢工积蓄力量,准备最后推翻资本主义,当条件成熟时再发动武装起义,夺取革命的胜利。中国社会的特点决定了中国的工人阶级毫无民主权利,进行合法斗争不可能取得革命的胜利。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建立了全国政权,国民党新军阀的统治,依然是城市买办阶级和乡村豪绅阶级的统治,它对内实行独裁统治,剥夺人民的民主权利。国民党政府颁布严酷的法律,除颁布《刑法》外还,还颁布了《暂行反革命治罪法》,规定:凡是意图颠覆中国国民党及国民政府或是破坏三民主义的各种行为都以“反革命罪”论处。又颁布《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规定凡从事反对国民党政权的革命活动者处死刑;凡与革命活动发生联系或以文字图画演说进行革命宣传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凡是接受上述文字图画演说的宣传并转告他人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凡组织进步文化团体或宣传反法西斯主义的民主思想者也要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处有期徒刑。国民党政权还建立了严密的特务系统,组成了“中统”和“军统”这两个庞大的特务组织,主要的任务就是绑架或暗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蒋介石把特务组织扩展到一切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全国形成了特务恐怖统治。还推行保甲制度,规定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保甲组织实行“连坐法”,各户之间相互监视,一户“犯罪”,株连各户。国民党对人民的革命斗争,实行严厉的镇压政策。1927年11月,广州工人包围汪清卫住宅,要求恢复工会,举行游行示威。广州海员五千人反对广东政府压迫工人。广州军阀为镇压工人罢工,实行白昼戒严。12月,国民党残酷地镇压了广州工人和士兵的起义。同月,淞沪卫戍司令部下令严禁罢工运动。1928年1月,桂系在武汉解散了工会、农民协会、妇女协会、学生联合会等团体。1928年4月,国民党四中全会通过《制止共党阴谋案》,规定属于共产党的理论、机关、运动,要全部铲除或预为防范。中国这种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不可能像一般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无产阶级政党那样建立合法的组织,通过长时间的合法斗争来教育工人,积蓄革命力量,准备最后地推翻资产阶级。中国革命只能是武装斗争,只能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的地位,就没有人民的地位,就没有共产党的地位,就没有革命的胜利。聂荣臻亲身经历了中国的大革命,见证了大革命从轰轰烈烈到失败的历史,目睹了国民党的残暴统治,对中国的社会特点有了深切的了解,认识到在中国只能进行武装斗争。基于对中国社会特点的深刻认识,他得出结论说:“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里,对外受帝国主义的操纵,没有民族独立,对内受反动势力的压迫,没有民主权利。处于这样重重压迫下的中国人民,只有坚决地进行革命的武装斗争去反对武装的反革命;并且要紧紧地掌握武装力量,不让反革命势力抢劫革命的果实。”聂荣臻充分肯定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只能进行武装斗争的论述,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指出:‘中国革命的主要方法,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不能是和平的,而必须是武装的’。这正是从实际斗争的无数经验中得出的不可更易的结论。”[2] 聂荣臻明确指出:“没有武装,一切都谈不上。”②这是他在充分认识中国社会的特点后得出的深切感受。聂荣臻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始终高度重视武装斗争的重要性。他参与领导南昌起义、广州起义后,又参加了中央苏区第四、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在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创建了晋察冀模范抗日根据地,指挥敌后游击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任华北军区司令员,在华北地区指挥大兵团作战,参与指挥了著名的平津战役。他为建立新中国,打了22年的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
(三)必须坚持武装斗争是由中国反动统治阶级的残暴性决定的
中国革命的敌人是十分凶恶和异常强大的,不仅有强大的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还有勾结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大资产阶级。中国的反动政权是依靠赤裸裸的反革命暴力来维持的,中国反动阶级的残暴性在世界上是罕见的。在一般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政党不需要各自掌握一部分军队。但在中国,由于封建的分割,地主、资产阶级的集团或政党,谁有枪谁就有势力,谁枪多谁势力就大。中国的军阀、地主、土豪劣绅,都极重视抓军权。中国的反动阶级依靠庞大的军队,用枪杆子和屠杀政策来镇压中国人民的革命。蒋介石政权拥有庞大的军队,建立了一支拥有近代化武器装备、接受法西斯训练、在数量上超过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在当时世界上也是少有的常备军。从1927年以后国民党的常备军达200万人以上,最多时达430万以上。除正规军队外,国民党政府还建立和加强了地方武装——保安队。国民党政权对共产党员和其它革命群众实行血腥的屠杀政策。从1927年到1928上半年,就有三十三万七千多人被杀害,到1932年以前被杀害的达一百万人以上。聂荣臻亲眼目睹了反动派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的残暴,广州市起义失败以后,敌人进行了疯狂的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军警满街搜捕,听讲话不是广东口音的,抓住就杀,甚至连问都不问,看你不象本地人就杀。有些人在街上过,想看看热闹,也被杀害了。在十二月十三日以后的五六天时间,敌人枉杀广州人民多达五千七百多人。聂荣臻认为面对残暴的敌人,只能拿起枪杆子进行武装斗争。他在《南昌起义的历史意义和经验教训》这篇文章中谈到中国为什么必须坚持武装斗争:中国当时“仍然属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中国人民的敌人——帝国主义和依附于帝国主义的国内反动派正在进行新的勾结。他们正在向革命势力和人民群众进行最残酷的进攻。”他接着以北伐战争为例说明帝国主义和中国的反动派是如何勾结起来镇压中国革命的:“在北伐战争已取得了巨大胜利,武汉群众正举行庆祝大会的时候,英、日、美等帝国主义就大量增兵到中国。英国驻威海卫的第二舰队和鱼雷艇等二十七艘,已经绕道上海沿着长江溯流而上,并且炮击南京,干涉革命。当时国内新旧军阀也已经进一步勾结起来。重庆工农商学兵反英同盟召开市民大会,抗议英舰炮击南京,竟遭到四川军阀刘湘的大屠杀。事后据刘湘军部传出的消息,这个大屠杀是蒋介石指使的。” 他更进一步指出:“在那样残暴的敌人面前,离开了武装,就不可能有人民的民主权利;被压迫的人民群众自己如果没有武装,就没有一切。”[3]
[1] 《聂荣臻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3月第2版,第58页。
[2] 《聂荣臻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7月第1版,第399页。
② 《聂荣臻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第183页。
[3] 《聂荣臻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7月第1版,第399页——400页。
上一篇:第二章 武装斗争思想
下一篇:二、武装斗争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