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核物理研究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03 17:49 作者: 来源: 点击数: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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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五年七月十七日)
我们退出联合核子所①后,我国工作人员47人已全部返国。他们回来后,我找他们座谈了两次,谈到了退出联合核子所后开展我们自己的核物理研究工作问题。
(一)基本粒子物理②是重要的基础学科,各国都很重视。美国及苏联企图以自己掌握有巨型高能加速器来操纵这方面的研究工作。目前世界上在高能加速器③方面,有三个大中心:美国,日内瓦的欧洲原子核研究中心,苏联操纵的联合核子所。我们从联合核子所退出后,在这方面不能无所作为。
从科学上看,高能核物理是探索物质的微观结构和微观运动规律的前沿,对整个自然科学的发展具有很大意义。前几年,二机部任务很重,并考虑到每年需付给联合所大笔经费,尚可利用该所设备做些工作并培训人员,故在国内这方面的工作开展不大。现在情况变化了,人才也成长了一些(先后在联合所工作过的l40人,国内也有一些科学工作者进行了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按照原子能事业和整个科学研究的进展来看,需要也可能自己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了。
从政治上看,要打破美、苏在这方面的控制,同时,亚非拉
* 这是聂荣臻给周恩来总理和中共中央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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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原子能,开头总是先搞些理论研究工作,有这方面的要求;我国如有这样的设备,可以作为团结新兴国家科学工作者的场所。如l964年北京科学讨论会上,日本进步科学家(坂田昌一④等)即建议1966年夏在北京举办物理学夏季讲座(正在筹备),希望中国建立基本粒子方面的研究中心,不受美国人控制。我国在退出联合所时,在该所的朝、越同志及个别民主德国工作人员也希望中国把高能核物理研究中心搞起来,让他们来工作。至于我国的自然科学工作者,对于我们自己建立这样的中心,当然更是欢欣鼓舞的。
(二)我请二机部找有关专家研究,认为国外发展高能加速器经过了四个阶段(10亿电子伏特以下,10亿~100亿电子伏特、100亿~350亿电子伏特、350亿电子伏特以上)。我们不必这样走,可跃进为两个阶段:第一步从第二阶段(10亿~l00亿电子伏特)开始,作为“跳板”;第二步就跃到第四阶段(350亿电子伏特以上)。
初步设想是:第一步建立一台能量为30亿电子伏特的高能质子加速器,大致在7年内完成,以此为中心建立一个核物理研究所。总投资1.1亿元,其中前5年(1966—1970年)约6000万元,最初两年(1966—1967年)为1000万元。如果我们不退出联合所,今后5年就要交l亿元左右的经费,拿这笔钱来建设我们自己的高能加速器,就够用了(就等于我们不退出联合所)。
第二步,l970至1980年10年时间,建立300亿电子伏特以上的巨型加速器,约需3亿~5亿元,大体可以赶上或超过世界水平。
第二步只是轮廓设想,当前要抓紧第一步的工作。
有了30亿电子伏特的高能加速器,我国的核物理研究就有了实验手段,工作就可以开展(科学院、高等学校都可以利用这个设备);而且,由于这些加速器要求技术水平高,还可带动许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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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门(新材料、精密仪器元件、电子技术、真空技术、强磁场等)的提高,对发展整个科学技术事业和新兴工业技术,实现毛主席赶超的号召,也有好处。从投资来看,把今后五年原来交联合所的l亿多元来自己建设,是够用了,从生产技术水平和人才情况来看,利用现有基础,努一把力,也是可以做到的。
(三)详细方案和组织措施,二机部会同科学院正在研究,随后送上。
这项工作,需要以二机部为主,科学院、高等学校以及有关工业部门大力协同才能完成,但是,需要在二机部内有一支基本队伍,来筹办这件事。拟同高教部等部门商量,把这次联合所回来的47人基本上留下来,除二机部当前工作抽调小部分人,核试验基地研究所调4人外,其余都留下来搞这件事情。
这样的设想,经国家科委、国防科委、二机部、科学院有关同志研究过。原则上是否可行,请审阅指示。如中央考虑基本上可以同意,我们就抓紧方案论证和筹备工作。
注 释
[1]联合核子所,见本书《关于加速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三项措施的请示报告》注[3]。
[2]基本粒子物理即高能物理。基本粒子是构成物体的比原子核更简单的物质。高能物理就是研究基本粒子的性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转化规律,这对于物质结构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
[3]高能加速器是高能物理研究用的基本设备之一。
[4]坂田昌一,日本理论物理学家,在基本粒子物理学上有重要贡献。他的关于基本粒子继续可分的观点,后来在其他人的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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