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

日常工作

首页 > 聂帅陈列馆> 日常工作> 文明景区建设

聂帅陈列馆维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22 16:3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1842

聂帅陈列馆维护维修主要由水电工担任,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特定本办法。
1、水电工在故居(后勤)管理科管理下履行工作职责,服从故居(后勤)管理科管理和安排。遵守聂帅陈列馆有关规章制度,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2、水电工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能力,有国家认可的上岗资格证书。
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水电设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日常维护维修应有计划有步骤进行,严格按照水电规范进行操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负责馆内水、电安全运行,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准确处理水、电发生的各种问题。
5、在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原则上应从库房领取,库房没有时,应逐级申报,专人采购,如特殊情况自行采购时,须经科以上领导批准,回来后及时将票据交批准人签字认可,不得累计或长时间不报。
6、对弱电的维修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拆装。
7、对每项检查、维修都要做好详细记录,每月上交后故居(后勤)管理科。
8、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一篇:整整洁洁迎新春
下一篇:聂帅陈列馆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首页 |生平及著述 |聂帅研究会 |聂帅陈列馆 |传、文学传 |评论研究 |照片选登 |缅怀纪念 |影视作品 |走进江津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鼎山大道386号|联系电话:47562678 47560944|邮编:402260| 邮箱:jjnsg@163.com
主办单位:重庆聂荣臻研究会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承办单位:聂荣臻元帅陈列馆|ICP备案:渝ICP备12004964号-4

渝公网安备 50011602500158号

知道创宇云防御
总访问量: 10156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