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制导弹核潜艇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03 17:5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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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我国的原子能反应堆已开始运转,这就提出了原子能的和平利用和原子能动力利用于国防的问题。关于和平利用方面,科委①曾开过几次会进行研究,已有布置。在国防利用方面,我认为也应早作安排。为此,邀集有关同志进行了研究,根据现有的力量,考虑到国防的需要,本着自力更生的方针,拟首先自行设计和试制能够发射导弹的原子潜艇,待初步取得一些经验以后,再考虑原子飞机和原子火箭等问题。初步安排如下:
(一)以××型潜艇(××吨)的资料为基础,先设计试制××吨的原子潜艇,接着再设计××吨的,前者争取在1961年10月1日前下水。
(二)拟以罗舜初、刘杰、张连奎、王诤等四同志组成一个小组,并指定罗舜初同志任组长,张连奎同志为副组长,筹划和组织领导这一工作。
(三)分工:
(1)总体布局和要求由海军提出,统一总体设计工作。
(2)船体、主辅机、电机、仪表以及工艺设计由一机部负责。
* 这是聂荣臻给中央军委彭德怀副主席、周恩来总理并毛泽东主席、中共中央的报告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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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子动力堆由二机部负责。
(4)战斗导弹由五院负责。
(四)生产基地,从保密和安全考虑,××不太合适.似应放在××内。建议××造船厂今年继续动工,并补充原设计之不足,争取在1960年初建成,以便承担上述任务。
注释
[1]科委,此时的"科委"为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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