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完成第三次文物鉴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22 16:14 作者:段炼 来源: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点击数:0
近日,重庆市文物局组织重庆市文物鉴定小组近现代文物鉴定组的成员来到我馆,对聂荣臻故居72件文物藏品进行鉴定。
鉴定小组成员们对藏品的年代、形态特征、来源等进行仔细鉴别和研究。聂帅父母使用过的清黑漆红底雕花床、聂帅使用过的清雕花漆木床定为国家二级文物,民国《聂氏族谱》、聂鸿志木刻印章、清《西堂杂组》刻本残卷、民国红漆木钱柜等共计44件被定为国家三级文物,其余26件藏品被定为一般文物。
之前,在重庆市文物局博物馆处的指导下,资料室认真细致地做好文物定级的前期准备工作,整理好文物的相关信息,保证了文物定级工作如期完成。文物鉴定工作结束后,资料室工作人员正在加紧完成定级后的文物信息更新工作。 此次故居文物鉴定工作让我馆文物藏品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对更好地研究宣传聂帅精神和故居的文物保护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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