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同意毛主席的行动方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03 18:26 作者: 来源: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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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行动问题,我们完全同意毛主席[1]意见。目前粤方开始派兵入闽赣讨赤情形下,更应采(纳)毛主席意见。三军团应暂在信丰西南一带工作,观察各方情况之变化。五军团应即随一军团到东北一带工作,打击福建敌人,速筹大批款子,赤化建(宁)、泰(宁)、宁(化)及清流等县。
一军团大概四月二日可到沙县,我们本日已电告十二军即出发到宁化以北钳制敌人。
注释
[1]毛主席,即毛泽东,当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
* 这是红一军团给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副主席王稼祥、彭德怀的电报。一九三二年二月,红军攻打赣州失利后,毛泽东反对“左”倾冒险主义的执行者要中央红军夺取赣江两岸城市的错误决定,主张红军主力向闽南国民党统治薄弱的地区发展。林彪、聂荣臻在听取毛泽东的说明后,发出了这份电报,建议被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接受。不久,红军进行了漳州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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