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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帅在中苏科技合作的曲折历程中

发布时间:2017-09-05 14:48   作者:   来源:   点击数:0

周均伦

 

1956年10月,聂帅在五院成立大会上说,五院的建院方针是:“以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援和利用资本主义国家已有的科学成果”,后来正式上报时在“成果”后面加了“为辅”两字。这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力争外援”,当时主要是指争取苏联的援助,但在这条道路上,出现了非常曲折的历程。

聂帅在回忆录里说:“五十年代,苏联曾给予我国相当大的援助,很多苏联科学工作者和专家……在中国工业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起步的时候,曾经给予了积极热情的帮助,对我国科学事业的开拓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体现了国际主义精神。”但是,“从1959年起,苏联在科技援助方面就开始卡我们了。到1960年,赫鲁晓夫领导集团完全违背苏联人民的意愿,背信弃义,撕毁合同,撤走全部专家,停止了一切援助。”聂帅这个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聂帅的回忆录初稿写成后,中苏科技合作部分,曾征求外交界的老前辈黄华同志的意见。黄老前辈对我说:聂帅这个说法很好,肯定了历史上在科技方面苏联对中国的重要援助,客观公正,但对赫鲁晓夫的提法后面应加“领导集团”,而且要提“违背苏联人民的意愿”,因为这不是赫个人的问题。我汇报后,聂帅接受了黄老的意见。

1956年4月13日,聂帅任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航委)主任,4天后他在主持航委第一次会议时,就提出在火箭导弹武器研制方面,“建议请我国政府派遣代表团赴苏联进行谈判,以取得苏联对我进行研究设计实验中所需的设备、实样、资料、技术专家等技术援助。”以后在各种场合,他多次提出争取苏联援助的问题。

8月中旬,他与钱学森等在北戴河就争取苏联援助问题当面向周总理作了汇报。8月17日,我国政府向苏联政府提出了“在导弹制造、研究和使用方面给予援助的请求”,并提出最好能派代表团赴苏谈判。苏方9月17日答复:研制导弹要从培养人才开始,同意提供两枚教学用的导弹模型,派5名教授来华教学,接受50名留学生到苏联学习相关专业。这个答复,与中国的要求相去甚远。10月17日,中方再次致电苏方,仍要求派代表团去苏谈判。苏方表示,同意中方代表团去,但只谈派遣留学生的问题。接到当时专门与苏方打交道的外贸部副部长李强(他是个苏联通)的报告后,1957年1月2日,聂帅向周总理书面报告:看来苏方对我们的要求为难,为贯彻自力更生为主的方针,不使苏方为难,可先按苏方的方案,争取签订协议。于是经过谈判,3月30日,两国政府签定了《关于在特种技术方面给予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援助的议定书》,内容完全体现了苏方的意图。4月,5名苏联专家来华,分别到北京航空学院、北京工业学院进行筹备开设火箭导弹专业的工作。5月,两枚供教学用的P-1近程地对地导弹(注:苏联当时已经停产,在德国V-2火箭基础上研制,射程可达300公里的液体导弹)顺利运抵北京。50名留学生也按计划派出。

在第一步工作取得进展的同时,聂帅仍多次在与苏联驻华经济技术总顾问阿尔希波夫接触中,侧面提出希望苏方在导弹技术方面提供进一步援助的意愿。5月11月,苏方提出,希望我们答复有关导弹研制的5个问题:1、对喷气技术武器的具体方针。2、训练干部的情况及其潜力。3、新建机构的规模、期限和设备,要求苏方援助的性质和范围。4、生产火箭导弹的工业潜力以及原料、零件、半成品等工业保证的来源。5、保密条件和应有的制度。经五院等有关部门研究后,7月18日,对这些问题给苏方作了明确的答复。

在原子能方面,也确定了在自力更生为主的前提下,积极争取苏联援助的方针。1955年1月20日,中苏两国政府签定了两国合营,在中国境内勘探铀矿石的协定;4月27日,又签定了苏联帮助中国建设一座7000千瓦研究性重水反应堆和一台2兆电子伏特回旋加速器(简称一堆一器)的协定。1956年8月17日,又签定了苏联帮助中国建设原子能工业的协定。这些都是民用方面的。1957年3月9日,时任三机部(注:1958年改称二机部,以下统称二机部)部长的宋任穷向周总理写报告,苏联顾问对他说,苏方中型机械工业部(原子能工业部)要他问,“中国原子能工业建成后,第二步如何办的问题”。宋在报告里说,“第二步(即原子武器生产)如何办的问题”,“我个人建议,以总理名义向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提出”,或者要聂帅向苏方试探核武器方面获得苏方援助的可能性,先摸一下底有好处。

同年6月18日,聂帅在李强陪同下,拜访了阿尔希波夫。聂帅对阿说:“为了更好地编制我国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和远景规划……合理地建立和发展我国的原子工业、生产原子弹、导弹及与此相联系的飞机型号的确定等一系列问题的安排,能取得苏联政府必需的援助,我国政府想与贵国政府进行谈判。此事,以前我已多次向你表示过我们的愿望。”对方听后热情地表示:你提的问题我本人同意,待请示我国政府后再答复。7月22日,聂帅应约会见了阿尔希波夫。阿表示,他受委托,转达苏联政府可以随时接待中国政府派代表团赴苏联谈判有关在原子能、导弹、航空等方面的援助问题,但需要中国政府正式向苏联政府提出书面请求。获得这个答复后,聂帅当天即向毛主席、周总理、彭德怀(军委副主席)作了汇报,他们同意并要聂帅筹备组织代表团赴苏谈判的有关事宜。

7月24日,受聂帅委托,时任军委秘书长、总参谋长的黄克诚大将,召集国防工业部(以下简称三机部)部长赵尔陆上将、二机部部长宋任穷上将、副部长刘杰、空军司令员刘亚楼上将、五院副院长王诤中将、国防部五部部长万毅中将、航委秘书长安东少将等开会,商议拟订谈判要目问题。7月底8月初各单位谈判要目拟就。8月6日,周总理致电苏联部长会议主席赫鲁晓夫,正式提出请苏联政府就提供援助的问题进行谈判。8月13日,李强向阿尔希波夫提交了“谈判要目”。8月15日,聂帅召集副总参谋长陈赓大将以及宋任穷、李强等开会,研究了代表团的组成人员及出国谈判的各项准备工作,送请中央审批,获得批准。8月24日,苏联驻华使馆向我国外交部提交了苏联政府同意中国政府派代表团赴苏谈判的照会。

9月3日,聂帅召集赴苏代表团全体人员开会,在会上宣布,经周总理及中央批准,为便于保密,代表团名称为中国政府工业代表团,由他任团长,宋任穷、陈赓为副团长,成员为:李强(兼秘书长)、万毅、钱学森(五院院长)、刘杰、王诤、张连奎、刘寅(张、刘为三机部副部长)。代表团还聘请各方面的技术专家13人为顾问,另有8名工作人员,共31人。由李强宣布了分组编成人员名单,和到苏联后要遵守的外事纪律及注意事项。聂帅在会上要求代表团全体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努力工作,争取圆满完成谈判任务。

9月7日,代表团乘专机经停依尔库次克、鄂木斯克到达莫斯科,受到苏联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主席、苏联政府代表团团长别尔乌辛、国防部副部长科涅夫元帅、安东诺夫大将等10多人的热烈欢迎。9日,聂帅在莫斯科签发了给周总理并中央的第一份电报,电报说:今天上午率部分成员拜会了别尔乌辛,对方表示,受领苏共中央交付的任务,与中方谈判,任务重要艰巨,但苏方将尽量予中方以帮助。下午,拜会了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米高扬,米高扬说:中国必须掌握原子和导弹武器,否则不能成为真正的大国,苏联将在这方面尽量给中国以帮助。聂帅在电报中说:两次拜会,感到苏方的态度是诚恳热情的,很受鼓舞,看来谈判会比较顺利。

9月10日,两国政府代表团正式开始谈判。双方各组成军事、原子能、导弹、飞机、无线电5个组。军事组,中方以陈赓为组长,苏方以科涅夫为组长。原子能组,中方以宋任穷为组长,苏方以中型机械工业部部长斯拉夫斯基为组长。导弹组,中方以钱学森为组长,苏方以国防工业部副部长道玛尔切夫为组长。飞机组,中方以张连奎为组长,苏方以航空工业部副部长别良斯基为组长。无线电组,中方以王诤为组长,苏方以无线电工业部第一副部长晓金为组长。9月13日,聂帅与陈赓、宋任穷致电周总理并中央:到莫斯科后,除与别尔乌辛、科涅夫为首的苏方代表团会谈一次外,主要是各小组分组会谈,和参观有关工厂、研究所。看来情况还比较顺利,可能基本上满足我们的要求,时间也不会拖得太长。

9月14日,别尔乌辛向聂帅提交了《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工业的协定(草案)》(以下简称“国防新技术协定”)。 别尔乌辛对聂帅说:这种协定在苏联外交史上还是第一次,因为中国是最可靠、最可信托的朋友,希望中国政府能早日定案。聂帅表示:感谢苏联人民和苏联政府对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最大信赖,以及准备对中国政府提供的慷慨援助。中国代表团将对协定草案认真研究并向国内汇报请示。随即组织对协定草案进行翻译校对后,在代表团内进行认真研究讨论。聂帅对代表团成员说:苏联政府这次确实很热情诚恳、慷慨。我们得到这些援助后,再经过自己的建设和研究上的努力,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末(即1962年)我国国防的物质基础将跃进到一个新的科学技术水平,对我国在国防上、工业上都是一个很大的提高。9月15日,聂帅与宋任穷、陈赓商定,派雷英夫(代表团工作人员、时任周总理军事秘书)回国,向周总理、中央汇报与苏方谈判及苏方准备提供援助的情况,建议中央能原则同意苏方的项目方案,以便进一步商谈。协定草案待译成中文后即送中央进一步审查。

9月17日,李富春(时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黄克诚、粟裕(大将、时任副总长)、黄敬(时任国家技术委员会主任)、赵尔陆、孙志远(孙时任三机部副部长),听取雷英夫汇报。会后,李富春将雷汇报的详情及与会者表示赞同苏方方案的情况向周总理作了汇报。9月18日,聂帅在电话上向彭德怀汇报了谈判的主要情况,并拟向苏方提出请增加对我国海军新型潜艇生产援助问题。

9月19日,聂帅同陈赓致电周总理并中央:“现将协定草案中、俄文文本各1份送上,请审查。现各组继续商谈具体问题。”“正在了解各项所需的投资数目及外汇数目,待大致摸清情况后,拟请宋任穷同志回国向中央作详细汇报。”9月20日,聂帅收到周总理指示电:“雷英夫同志回京后已经作了详细报告,我们认为苏联同志这一次所同意提供的援助对于我国国防的巩固和工业水平的提高都是很有好处的。但是苏方目前提出的还只是些大的项目,究竟需要多少钱,需要哪些原材料,怎样培养干部,怎样建立研究和设计机构,各工业部门如何组织协作等细节问题还没有谈过。所以,目前对苏方的方案提出全面的答复是困难的。”你们可以在原则同意苏方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商谈,尽可能摸清以下问题:1、我国现有的机械、航空、无线电、火药等企业的水平能否逐步生产苏方提供的那些产品,如果不能,还需要增建哪些企业车间和靶场。2、培养干部、建立研究设计机构,同苏联技术援助有关的各项细节。3、需要原材料的品种和数量,哪些国内能解决,哪些要进口。4、全部投资和外汇需要多少,新产品的试制生产过程,和相应企业建设的规模和进度大致怎样等。你们对以上问题大致弄清后,才能提请中央对苏方草案作最后决定。”9月26日,聂帅致电毛主席、周总理并报中央:“派宋任穷同志回北京向中央报告和苏联谈判情况及有关投资的大致数目。请中央早日审查批准双方议定书,以便进行各个大项目的具体细节的谈判与安排。因苏方要求双方在议定书上签字后,才能进行具体细节的谈判。”

9月29日,彭德怀、李富春受周总理委托,约集刘伯承、叶剑英、粟裕、黄克诚、薄一波、黄敬、赵尔陆、王鹤寿(王时任冶金工业部部长)等一起,听取宋任穷、张连奎汇报。与会同志听汇报后着重讨论了投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苏联提出的援助项目,都是我国国防所需要的,都积极赞成把这些项目搞起来,但要考虑到我国财政的可能性,可以把项目完成的时间适当延长些,比如从1958年到1964年或1965年,这样时间拉长些,我们的经济力量就可以办得到了。大家的意见是:1、同意搞,并照苏联提出的协定签字。2、协定签字后再从各方面具体商谈,把各方面情况尽可能弄清楚。3、建议时间拖长些,投资除原定的××亿元外,还可以从国防费、中央部门、地方投资3方面挤出些钱来,使投资增加到××亿元。要特别注意外汇紧张的情况,因此,能自己制造的尽量自己制造,有些项目如靶场的建设可适当推迟。10月3日,彭德怀、李富春把讨论情况书面报告给周总理。当天周总理阅后批:“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小平)、彭真、德怀、富春各同志:送上富春、德怀两同志意见和协定修改稿,请即阅,以便传阅后再送(毛)主席审阅,准备明日下午三中全会休息时确定此事。”各有关人员传阅后,当夜周总理又批:“主席:现送上关于原子等协定和富春所提意见两个文件,请予审阅后退回,以便4日在三中全会开会前一谈,其他同志已阅。”毛主席也于当天圈阅。

10月7日,聂帅收到周总理5日签发的指示电:“中央同意由聂荣臻同志代表政府同苏方签订苏方建议的协定。”“宋任穷已于今日返莫。详情由他转告,签字证书亦由宋带去。”接电示后,代表团作了详细研究,仔细商定了协定文本。10月15日,在苏联国防部大楼,中苏双方代表团全体成员出席签字仪式,聂帅代表中国政府、别尔乌辛代表苏联政府在“国防新技术协定”上签了字。由此“国防新技术协定”有时又简称“10月15日协定”。

协定签字后,聂帅率代表团于10月17日回到北京。10月25日,聂帅、宋任穷、陈赓联名向毛主席、周总理、中共中央写了赴苏谈判详细经过的书面报告。报告说:谈判中除了原子炮(能发射核弹头的大炮)、新型潜艇、水下发射的导弹,苏方拒绝提供资料,学导弹专业的留学生不得在苏联工厂实习,提供中近程地地导弹要在P-2地地导弹仿制成功后再提供外,其余都满足了我方的要求。“我们初步认为,有了苏联这些援助,再经过我们自己的建设和研究上的努力,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末,我国国防的物质基础将跃进到一个新的科学技术水平。这已经是苏联拿出他们最大可能拿出来的秘密,也是表示苏联人民和苏联政府对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最大信赖。”10月3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吸收彭德怀、聂帅、陈赓、宋任穷与会,讨论了这个报告,并原则同意这个报告。

“国防新技术协定”共5章22条。第1、2、3、11、12条,是原子能方面的,苏联政府答应在原子弹技术资料、原子弹模型、帮助建设原子弹构造设计院、生产和装配原子弹的工厂、核武器储存库、核试验基地方面提供援助。第4至第8条,是导弹武器方面的,提供P-1、P-2(注:P,俄文音为尔,以下统称尔-2,)两型近程地地导弹、C-2岸对舰导弹(C,俄文音斯),实物及技术资料,帮助仿制这3型导弹,帮助中方建设综合性导弹试验基地,提供C-75地对空导弹实物及技术资料,帮助仿制这型导弹,提供1个C-75地空导弹连的实物装备,在完成近程地地导弹仿制后,提供两种中近程地地导弹实物及技术资料。第9、13、14、15、16条,是航空方面的,提供米格-19歼击机、杜-16轰炸机的实物及技术资料,帮助仿制这两型飞机,帮助建立航空发动机、飞行试验研究所等。第10条,提供几种无线电设备(主要是雷达)实物样品和技术资料,帮助提供仿制所需的设备。第17条,派遣专家的有关条款。第18条,无偿提供几种兵器的生产专利权(即技术资料)。第19条,贷款的偿还办法,通过贸易途径偿还。第20条,签订相应的合同。第21条,中方承担保密的责任。第22条,协定的有效期。

11月10日、12日,聂帅两次召集黄克诚、陈赓、粟裕、宋任穷、赵尔陆、万毅、李强、王诤、刘寅、安东等开会,研究贯彻“国防新技术协定”的问题。

聂帅在会上说了以下要点:1、为利于保密,协定有关的付款,在航委设立一个小的专门机构,统一办理,原子弹、导弹的外汇可互相调剂。苏方来的各种实物、样品、资料各有关方面接收保管,一律不得参观。2、根据协定,要求苏联专家早日来华,我们许多工作要早做准备,比如那些项目要与三机部协作。先要把导弹与控制系统的协作问题解决好。3、苏联提供的型号,原则上不应生产太多,因为仿制生产的这些产品都比较老。4、三机部要抽调部分厂房、设备、技术工人支援五院建设。

11月26日,聂帅接到苏方通知:为贯彻新技术协定,12月下旬,苏方将以60个车皮,运载尔-2型地地导弹及地面设备到满洲里口岸,为教会中方使用和维护这型导弹,苏方将派103人随车来华,教学期3个月。接通知后,聂帅即通知总参、五院作好接收准备。12月10日,他还召集陈赓、钱学森、王诤、安东等开会。在会上,聂帅说:五院首先要集中力量研究、消化尔-2导弹的样品和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仿制。只有对尔-2导弹研究仿制获得一定成就,才能获得苏方中程地地导弹方面的援助。五院只有仿制成功尔-2后,才能继续研究中程的,掌握更高级的。这个方针一定要明确。12月18日、19日,苏方的导弹、设备、人员及时运到满洲里,中方顺利接收。12月30日,苏方帮助设计建设导弹试验靶场的专家组来华。以后C-75地空导弹、空对空、岸对舰、舰对舰等导弹实物陆续运到中国,有关部门进行了仿制。中国的导弹研制事业,从此加速了进程。

国防新技术协定签定后,在核武器援助方面,苏方态度保守,迟迟不采取具体行动,经一再催促,才于1958年3月起陆续派专家来华,帮助选择核武器设计院院址、核试验基地地址、核武器储存基地地址等,做了一些工作。但在核武器设计方面,只讲些理论原理,还不让记录,对许多具体问题经常不作回答,对何时能来原子弹模型及技术资料,更是讳莫如深。由此,二机部有人戏称苏联专家为“哑巴和尚”。1967年6月,聂帅在核试验基地主持氢弹试验成功后,接受《解放军报》记者采访,说不能讲苏联专家是“哑巴和尚”,他们是受命而为,苏联专家大部分对我们的态度是友好的。1958年8月,苏方派代表团来京与二机部具体商谈,于9月29日达成了关于在1956年8月17日协定的基础上,帮助中国建设核工业的补充协定。补充协定明确了兰州铀浓缩厂、包头核燃料元件厂、酒泉原子能联合企业等项目的具体建设目标。在此之前,中国有关各方对掌握核武器的积极性很高,1958年6月,启动建设导弹试验基地的同时,就启动了核试验基地、核武器储存基地的建设工作。抽调技术骨干,建设仓库及教学楼,准备接收原子弹实物模型及资料,为自力更生研制核武器打基础。1958年9月,“一堆一器”建成,聂帅代表中方在合格证书上签字。不久,二机部接到苏方通知:“原子弹模型及技术资料将于1958年11月发至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1959年春,又两次通知说原子弹模型已经发货,要中方做好接收准备。可到时候,推说天气不适合,或者是苏方没准备好,没有获得领导签字批准等原因,就是得不到落实。实际的原因,苏方的消极态度是政治方面的。

1958年,苏联向中方提出,中苏组建联合舰队,和在中国沿海建立长波电台,这两项有损中国主权的要求受挫后,怏怏不快。1959年3月,西藏达赖集团发动叛乱事件后,引发中印矛盾,苏方公然偏袒印度。

6月20日,苏共中央致信中共中央,信中说:“中国二机部部长要求现在就把原子弹的样品和设计炸弹的技术资料转交给中国。这个要求的提出正赶上日内瓦会议在拟定禁止试验核武器的协议,正赶上政府首脑会议即将召开。……不能不考虑到,如果西方国家获悉苏联将核武器的样品和设计的技术资料交给中国,那么它们就有可能严重地破坏社会主义国家为争取和平和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所做的努力。”来信还说:我们认为,中国当前应该集中建设核工业,包括生产出裂变物质,据苏方在华专家估计,这至少还需要两年。“我们希望,在这段时间中,将会彻底澄清西方国家对于禁止试验核武器问题以及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态度。在这以后,将有可能作出我们今后如何共同行动的决定。”这封信是6月26日苏联使馆参赞苏达利柯夫转交给周总理的。27日,中央办公厅遵照周总理指示,将信印发给中央常委、彭真、陈毅、彭德怀、聂帅,也抄送给了二机部。   

这是个严重的事态,尽管理由冠冕堂皇,却是要撕毁国防新技术协定明白无误的第一步。周总理将信交给中办后,即匆匆赶赴武昌与毛主席会合,为召开庐山会议作准备工作。聂帅则正在由安徽赶赴庐山途中。二机部很着急。宋任穷7月4日写信给聂帅,信中说:对这封信认真研究后,可以得出两句话:“对我们不想给(指原子弹样品和技术资料),对帝国主义则抱有幻想。”宋在信中还提出了如何处理苏共中央信的3点意见,主要是坚持要求苏方提供基础研究资料,因为中方已按苏方意见建立了一个几百人的研究所,必须继续进行研究工作。聂帅接信后,感到事态严重,要宋任穷、刘杰、万毅立即赶到庐山。7月16日,他与彭德怀一起,听取宋等汇报。宋任穷在回忆录中说:“我在庐山期间,关于苏共中央来信和我们分析研究的情况,我向彭老总和聂老总作了汇报。彭老总由于在受批判,听完我的汇报后,没有讲什么意见。聂老总说,苏联不给,我们就自己搞!”(《宋任穷回忆录》第352页)以后聂帅又与宋等一起去向周总理作了汇报。不几天,周总理传达中央决策:“自己动手,从头摸起,准备用八年时间搞出原子弹。”(《宋任穷回忆录》第353页)宋任穷还带了代中央起草的复苏共中央的信稿,周总理说,既然自己动手,就不用理他了。遵照中央指示,二机部于当年底制订了一个研制核武器的“原子能事业八年规划纲要”,提出“三年突破,五年掌握,八年适当储备”的奋斗目标。中央常委、彭真、李富春、聂帅圈阅了这个鼓舞人心的规划纲要。

事情正在进一步起变化。从1959年下半年起,出现了所谓“上冷下热”的现象。国防新技术协定规定提供的项目,到上面往往推三阻四,下面则仍然积极热情。据此,聂帅指示各有关单位,要抓住时机,虚心向在华苏联专家学习,更加热情地从生活等各个方面关心他们,尽量从他们那里多学点东西。这方面起了很好的效果,如五院有位火箭发动机专家,无保留地教我们,甚至超出合同范围,向我们介绍有关技术,因此受到专家组负责人的批评,他自己说,回国后准备办交待,受处分。

1960年1月10日,聂帅向周总理、邓小平并中央书记处写了《关于中苏科技合作中出现了新情况》的报告。报告说:今年苏联要求我们提供科技成果资料的数目比往年有显著增加,而且过去只是向我们要些中药、手工业、轻工业和作物、菜籽等我国的传统技术,现在大多是新技术。在报告的附件中举例:如我们刚试验成功的水内冷发电机、倾斜式连续铸锭、采用半导体器件的电力机车、煤和页岩的化学利用、程序控制机床、金属陶瓷刃具等,有些是我国的特殊资源,如长江三峡水利、黄河、永定河河道研究、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包头稀土资源等,共400多项。

聂帅随后在上海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言中,除了介绍苏联向我们要新技术资料的情况而外,着重介绍了苏方在新技术合作方面卡我们的情况。他说:苏联为了保持对我们的领先地位,对一般的通用资料、原材料、设备还供给我们,精密设备、非标准设备、特种原材料卡住不给了,仿制、一般工艺方面的专家还能聘请到,设计方面的专家难请了。发言建议中央,对这种情况要引起重视,研究对策,预作准备。2月20日,我国驻苏使馆向聂帅报告:目前苏联对华在科技援助方面,“采取一般项目尽量满足,机密项目极大保留或完全拒绝的政策。”1958、1959两年,我们提出的机密项目共300多项,苏方只同意提供三分之一左右。聂帅将这个情况转报给中央,并再次提议,针对“上冷下热”的现状,要各单位做好在华苏联专家的工作,争取多学点东西;另外多派些水平高的科技专家访问苏联,主动多接触苏方科技专家,从他们那里多了解些情况,争取解决些我们希望解决的问题。

与此同时,在五院、二机部、导弹试验基地工作的苏联专家,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大部分仍然对我们热情,但不少人显得顾虑重重,有的甚至受到监视,只能在监视人不在时,给我们讲些关键技术问题。这种情况,各有专家的单位都有所反映。1960年2月10日,聂帅在听取安东等汇报这方面情况时说:在我国工作的许多苏联专家,不顾苏联国内对他们的限制,以国际主义精神热情向我们传授技术,我们要与苏联专家搞好关系,虚心向他们学好技术。

这年1月,导弹试验基地的25名专家3月将到期。为此,聂帅于1月10日,致电我国驻苏大使刘晓,向苏方提出,为帮助我国预定于6月发射首发尔-2导弹,希望这批专家延期,并增聘8名专家。3月2日,苏联专家组组长巴托夫大将写信给聂帅说:苏联国防部指示,建议缩短延聘期和减少增聘人数。聂帅只得在3月28日复信巴托夫,一面表示同意苏方意见,一面提出到有发射任务时,希望能派出临时专家组来华帮助,但这封信没有回音。

导弹试验基地苏联专家组组长罗金,是位经验丰富的导弹专家,一直对我们很友好。2月22日,他临回国前与安东作了一次长谈,他对基地的工作提出了7点意见:1、导弹试验基地是从事战斗使用的单位,又是一个拥有相当实力的试验研究机构。五院与基地应当大力配合,互相补充,建立密切联系。2、国防科委首长要给导弹试验基地规定一些科研任务,保证基地有工作做,并从工作中得到提高。3、酒泉导弹试验基地与葫芦岛岸对舰导弹试验基地的业务有许多是相同的,因此应该密切联系和协作,有些设备也可以共用。这两个基地的二期工程,目前都不需要兴建。4、导弹试验基地的人数已经够了,不要再增加,设备订购要严格控制,有些是不需要订购的。5、导弹试验基地不少同志提合理化建议是好的,但要有领导地进行。合理化建议在没有经过工程师讨论鉴定,作出结论之前,绝对不准随便执行。新技术中没有小事,任何微小的疏忽,都能导致整个火箭的失败,以致引起事故。因此要求从列兵到将军,一律严格遵守技术资料中规定的各种制度。6、对设备的使用要进行登记,这是积累科学的原始资料,现在不登记,就可能丧失许多宝贵的资料。7、尔-2发射准备工作中人员的训练要抓紧,建议这次发射(指预定6月的发射)还是用苏联的推进剂好。聂帅在看到谈话记录后,认为罗金的意见很好,要基地认真贯彻执行。就是这位罗金,在苏军总顾问巴托夫去基地检查工作时,突然通知罗金,立即结束工作回苏联。他对基地副司令李福泽说:我还有一个关于导弹的弹道计算公式来不及告诉你们呢!

1960年6月,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的各国共产党、工人党代表会议上,苏共领导集团发动各兄弟党围攻中国共产党,迫使我党发表声明,指出我们在马列主义的一系列原则问题上,同赫鲁晓夫有分岐。这意味着中苏两党关系已经公开分裂。

在此之前,为发射第一发尔-2导弹,3月下旬,经聂帅提议,以国防部长林彪的名义向苏联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提出,向苏方订购发射所需的液体燃料。但遇到了重重障碍,苏方就是不发货,迫使我们自己生产液氧,经过化验,技术指标完全合格,但基地管发射的专家组长硬说不合格,要他做化验他不做,问题一直拖到8月24苏联专家全部从基地撤走,我们用国产燃料于9月17日成功发射了第一发尔-2导弹。

6月23日,聂帅召集陈赓、刘亚楼、张爱萍等开会,在会上说:苏联已经答应援助的协定之内的东西,他们一拖再拖,就是不给。因此,我们必须自力更生,非得靠我们自己干不可。无非拖长些时间,多花点钱,困难一点而已。我们要争口气,不能低三下四。但协定这条线我们不主动断,能够要到的就要,要不到就算,不勉强。我们要向有真才实学的苏联专家学习,但在研究设计中,要依靠我们自己的专家。

7月3日,根据各方反映的情况,聂帅向毛主席、党中央写信,信中说:“在中苏关系的新形势下,有关科学技术上的若干问题,应有新的方针和做法。一年多以来,苏联对我国的科学技术援助与合作,处处卡紧,特别是在国防科学技术上已经封门。国民经济中的新技术,也已尽量控制。虽然有很多是两国签订了协议的,苏方却采取一拖、二推、三不理的手法,就是不给,没有订好协议,或我们新提要求的,就更不用问了。很明显,在中苏政治思想上分岐没有取得一致以前,休想在这方面取得援助。”今后我们在做法上:1、苏方在重要关键技术上卡我们,令人气愤,但气愤并没有用,我们一定要争口气,有可能这样一逼,反而成为我们科技上的动力,更加独立自主,不是指望外援,也才能完全主动,不受制于人。2、今后与苏方的科技往来,凡协议上订了的援助,我们到时候仍要问、仍然要,如对方不给,绝不再催,记笔账。协议以外,不再提新的要求。我方过去已签字承担的义务,如苏方要资料,要来华考察,在一般科技范围内,我们仍应如约完成。3、独立自主,绝不意味着自己封锁自己,一切国际上先进的科学技术,我们要学,要掌握,为此要大力加强科技情报工作。对苏联,能学的仍要尽量学。11日,周总理阅后批示:“即送(毛)主席、刘(少奇)、邓(小平)彭(真)、(李)富春、(薄)一波、(陆)定一、(王)稼祥传阅。拟在会议(注:指7月5日至8月10日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期中,约有关同志将经济合作、援助项目、技术合作、专家问题、贸易问题、留学生问题、技术交流和保密问题、外交关系和文化交流等根据主席昨晚指示精神,拟出一套办法,再提书记处讨论,然后再送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很显然,聂帅的这封信,成了中央全面检讨中苏关系的契机。

7月16日,苏联政府照会中国政府,单方面决定将尽快撤走在中国工作的全部苏联专家,中断同中国签订的所有协定和合同。18日,毛主席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说:“要下决心搞尖端技术。赫鲁晓夫不给我们尖端技术,极好!如果给了,这个账是很难还的。”   

8月12日,在五院工作的最后8名苏联专家撤离(注:五院和航空系统共聘请937名苏联专家,大部分是短期的,完成某项任务即回国)。8月23日,在二机部系统工作的233名苏联专家全部撤离(注:从1956年签订第一个科技合作协定起,二机部共聘请603名苏联专家,大部分也是短期的,完成任务即回国)。各单位对苏联专家都表示感谢,开了欢送会和宴请,送了纪念品。据反映,大部分苏联专家都表示,对苏联政府的突然决定不理解或惋惜,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再来华,有些专家还抓紧最后时间,教授我们关键技术。

现在看,实事求是地说,苏联的援助,对我国国防新技术的建立和发展,起了重要的关键性作用。但赫鲁晓夫领导集团基于政治的原因,突然袭击,撕毁一切协定,丢下了许多尚待完成的项目和工程,给中国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许多国防新技术项目不得不推迟或停止。当然,这也推动了中国在更加自力更生的方针下,发愤图强,进行国防新技术的攻关活动。   

笔者1959年4月调到国防科委机关工作,从某个侧面见证了这段历史。为尽快熟悉业务,安东号召科委机关干部要成为“通家”(即对国防新技术不要一窍不通,要懂得大概情况)。人手一册,要我们学习苏联设计师雅可夫列夫著的《一个飞机设计师的故事》(听说这是聂帅指示的),通过学习,懂得现代科技的严格严密要求,容不得有丝毫马虎。我到当时陈列在军事科学院一个兵器库房里看了尔-2导弹(代号1059)实物,听解说:这种长17.7米、直径1.65米的墨绿色导弹,可以打击远在590多公里外的地面目标,感到新奇。以后又到北京长辛店教导大队学习了一个月(早出晚归),结合C-75地空导弹(代号543)实物及发射设备,听教员讲解导弹基础知识。得知这枚斜卧在发射架上,总长10.9米、直径0.5米至0.65米的两级银灰色地对空导弹,可以击落在几十公里外高达2万米的敌机(当时我们的高射炮、歼击机都无法达到这个高度),更感到惊讶新奇。1960年我给安东当秘书以后,是年6月,下放到葫芦岛岸对舰导弹试验基地当兵锻炼一个月,任务就是站岗,警卫苏制C-2(代号小火山)岸对舰导弹仓库,得知这种形似一架小飞机的带翼导弹,有雷达波束和红外线双重制导功能,可以对几十公里外的敌方舰艇,予以非常高的命中率。通过这些学习,深感国防新技术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在给安东当秘书时,有时也接触苏联专家,感到他们热情豪爽友好。与我过去在南京总高级步校工作时,经常去AB大楼为苏联专家送文件时的感觉一样。在国防科委工作开始时,为中苏科技合作的紧密关系感到高兴自豪。慢慢地中苏关系逐步恶化,感到痛心惋惜。从我的经历中,深感聂帅回忆录对中苏科技合作的曲折历程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写这篇文章,也引起了我对青年时期许多经历的美好回忆,感慨万千!

 

                                                                       

(本文写成于2013年5月,共13000多字,发《帅乡潮》后没有回音,2014年6月刊登于《星弹主帅聂荣臻》一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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